鸡西中院重拳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21.01.2015  10:25

        为全面规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管理,保障数字化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产生司法统计失实、网外办黑案等司法不规范的严重后果,鸡西法院根据省法院精神,开展全面清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目的就是准确掌握鸡西市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化解诉讼积案。

        清理时限集中。此次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从1月8日开始,1月20日前全部结束。利用9个有效工作开展诉讼案件清理、清查工作,杜绝清理工作时限长、清理范畴战线长的疲劳、疲软工作方式,通过紧张有序的短频快投入,在该市法院营造清理诉讼积案的高效工作氛围,形成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清理范围明确。截止到2015年1月1日以前的、三年以上未结的诉讼案件,全部纳入清理登记范围。对立案时间、案件当事人、审判组织、已经历的诉讼程序等节点性工作,均要进行明确审查登记,并分别形成类型积案清理台账、院级积案清理台账和个人积案清理台账,实现集体、个人积案情况清楚明晰。

        清积责任到位。中院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庭长、审管办主任、监察室主任组成,具体负责机构设在中院审管办。对清积工作的组织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

        清积要求严格。各院、各部门、审判法官,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清理方案,要如实统计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如实上报,对隐瞒不报、漏报等问题,将严格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相关主管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对清理出的诉讼积案,要填写《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统计表》,基层法院由填表人、庭长、院长分别签字,加盖院章,中院各业务庭由填表人、庭长、主管院长分别签字,加盖庭章,形成清理情况报告,并制定个案清理方案。中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逐案听取汇报,审定清理方案,并责成专人跟踪督办个案推进情况,至案件审结。

        据悉,鸡西市法院将继续对此项工作开展深层次的分析、评估、研判,并据此制定相关审判工作长效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