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中院首次在诉讼过程中实施限制出境措施

11.11.2017  02:23

    黑河中院在审理一起二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首次在诉讼中对被上诉人孙某某实施限制出境措施,依法保护出国务工人员上诉人印某某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沈阳市的印某某,2013年7月至10月在俄罗斯为孙某某提供劳务。孙某某为印某某出具劳务费欠条,但一直未给付。印某某向法院起诉,但无法联系到长期在俄罗斯的孙某某。在黑河中院开庭审理后,印某某提出申请,要求限制孙某某出境,合议庭在查明孙某某拖欠印某某劳务费的基本事实和核实孙某某的身份信息后,认为符合实施限制出境的条件,立即作出对孙某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决定。

    边控措施决定送达后,孙某某被限制在海关,无法返回俄罗斯。孙某某主动与法院联系,要求解除限制其出境措施。在法官对孙某某耐心说明案件的情况下,孙某某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以保证印某某能够及时取得劳务费。

 
《法制日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让正义加速度
    鸡西市是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一,近年来,随着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煤矿职工转岗创业等,利益纷争增多,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的鸡冠区法院案件也大幅增长,2017年1月至7月受案4365件,同比去年增幅15.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