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产权代办当道
预交费一个小区少说也有上千万
记者在杨先生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关于产权登记一项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持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贷款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自接到出卖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10日内,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及房屋他项权证登记),否则,其按逾期付款条款责任处理。
杨先生向记者诉苦,最近他问过很多三期的邻居,大家的产权证不但没办下来,而且预缴的2万多元现金还被代办公司无偿占用一年多了,这笔钱细算一下可绝对不是小数目,因为所有贷款买房的业主都得预缴这笔费用,一个小区算下来少说也得上千万了。
开发商为规避风险催生“霸王代办”
采访中,哈尔滨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对于贷款购房的业主而言,按照担保原则,银行会暂扣对开发商放款额的5%作为保证金。正常情况下,业主应该先办理房屋产权证,然后办理他项权证登记,最后将他项权证抵押给银行,待业主将贷款还清后,银行再将他项权证返还给业主,业主再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他项权注销。目前全市开发商普遍都是采取让贷款购房业主预先向代办公司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代办费用,并且催生了代办的行业,正常情况下半年左右就会办理完毕。对于贷款购房的业主,如果不采取代办的方式,那么就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办理产权登记和他项权证登记前后会有一个时间差,个别业主办理完产权证后,可能会拿着产权证办理二次抵押贷款,这样就给金融系统带来风险,银行就会扣除开发商的保证金。
尽管代办确实存在业主所说的代办公司会无偿占用业主资金的情况,但是为了控制风险,全市的开发商普遍都对贷款购房者预先缴纳契税等费用作为进户的前置条件。对于逾期没办下产权,需要给业主赔付的情况,业主完全可以到法院立案解决。
而为恒盛豪庭进行产权代办的哈尔滨海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恒盛豪庭虽然是去年就进户了,但是当时由于开发商的有些手续还没履行完,所以办不了产权,直到今年3月份,开发商才开出正规发票,目前该小区三期的大部分业主的资料都已经交到房产交易所了,按照程序很快就可以办理产权了。
“霸王代办”规避了自己的风险
增加了业主负担
对于全市开发行业普遍存在“霸王代办”的行为,黑龙江刘洪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洪朴有着合乎法律的解释。
刘洪朴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应在90天内履行完产权办理的相关程序,现开发商强行业主通过代办公司办理产权,虽然是规避了自己的风险,但是无形中增加了业主的负担和风险,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此行为加强监管,尤其是对此项资金应设立监管账户,以此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