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妇联组织学习《反家庭暴力法》
11.03.2016 09:14
本文来源: 妇女联合会
近日,青冈县妇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分为六章,共38条,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会上,县妇联主席周爱莹认真解读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全部内容,《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会议要求,全体妇联干部要把认真学习《反家庭暴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维权工作的首要任务,并组织全县各基层妇联深入学习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还要充分利用县妇联微信、微博平台等,把《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到千家万户,帮助妇女维权、帮扶救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好妇联组织优势。全体干部表示,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学习《反家庭暴力法》,为遭受家暴的弱势群体提供申诉途径,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服务。
通过此次学习,提升了妇女干部维护妇女权益的业务能力,也为妇女维权提供了坚实保障。
本文来源: 妇女联合会
11.03.2016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