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25名官员“非正常”离世 大多为男性
【人物】多为男性、50多岁、在最熟悉的地方、原因不明
25名官员为何选择“非正常”离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伟|北京报道
11月22日14时30分许,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委书记赵生从11楼家里连廊坠下,当场死亡。
据公开报道可以发现,这是今年以来广西发生的第3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一个月内国内发生的第7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第25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
此外,国企领导“非正常”死亡也屡屡见诸报端。8月3日,一重集团总经理、中国一重董事长吴生富突然去世,有媒体称其为“自杀”,而官方未公布其死因;10月23日,国信证券总裁陈鸿桥在家中自缢身亡;10月29日,中国神华高级副总裁王品刚去世,有媒体称王系“跳楼身亡”,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官方回应;11月3日,中海油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长张健伟在办公室突然去世,官方并未披露其死亡原因。
在最熟悉的地方离开
25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居住场所和办公场所是事件的高发地带,分别为10起、5起,共占事件总数的60%。此外,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林长树,则选择在距离原单位直线距离不足1000米的公园内自缢。
大多为男性官员,50岁~59岁占60%
25位“非正常”死亡官员中,23位为男性,两位为女性。40岁以下的有两位,山东省济南市发改委处级干部王炳建(38岁)、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科长华晟(39岁);40岁~49岁的有3位,云南省永善县教育局局长杨通权(43岁)、湖北省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平(48岁)、安徽省马鞍山市司法局局长刘学杰(49岁);50岁~59岁的有15位,占比达60%;60岁以上的有两位,安徽省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满铭安(60岁)、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林长树(65岁,已退休4年)。
死亡原因大多未公开
25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有9起,官方或官员家属给出了具体或直接的死亡原因。
一起和过度劳累有关。
3月28日,39岁的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科长华晟在家中猝死。据媒体报道,华晟的妻子表示,华晟并未患有任何疾病,体检情况一直正常,此次突然离世,应与那段时间的集中加班有关,“超过一个礼拜,每天晚上加班到两三点”。
两起为“不慎坠楼”。
4月21日,广西宜州市委书记黄平权在其堂弟在建房屋的三楼阳台(无护栏)不慎坠楼,经抢救无效去世。
11月9日,吉林省蛟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从市公安局6层办公室失足坠亡;蛟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事件系意外事故,郝壮是在擦玻璃时失足坠亡。
5起和抑郁症有关。
今年2月在停车场高处坠落死亡的佛山市体育局副局长刘慧芳,其家属表示,刘慧芳生前有抑郁症表现。
今年3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蒋洪亮在宜兴市龙背山森林公园文峰塔坠落身亡。当地警方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蒋洪亮患有抑郁症,系跳塔自杀。
今年5月,安徽省教育厅外事处处长耿尊芳从办公室坠楼身亡,安徽省教育厅的通告指出,据其家人反映,耿尊芳长期失眠,近期情绪低落。
今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发改委处级干部王炳建在一小区内坠楼身亡;济南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发布通告称,王炳建生前曾被诊断为“重度抑郁”。
今年11月12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辽宁省锦州监狱副监狱长王洪博,于2015年11月6日,因抑郁在家中自缢身亡。
还有一起,为杀人后自杀。
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29日,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粮食局局长王新建持菜刀将该局工作人员赵某某杀害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割腕自杀身亡。据了解,王新建与赵某某在工作中素有积怨。发生案件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和反腐有关吗
今年以来,不断发生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许多人第一个关注的就是:是否和反腐有关?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云南省永善县教育局局长杨通权坠崖身亡后,坊间传闻,杨通权生前曾接受过永善县纪委、县检察院的电话约谈甚至组织调查,属于畏罪自杀。对此,永善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永善县教育局此前确实有相关领导因违纪违法问题接受过县纪检等部门的调查。但相关部门并未接到过关于杨通权本人的举报或投诉,也没有对杨通权本人进行过电话约谈或启动组织调查;此外,杨通权生前有明显自杀倾向,曾一度情绪低落,时常唉声叹气,家人闻讯后时常派人陪护他,防止他发生意外。
11月4日,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文荪在柳州市柳江河边散步时落水身亡。据媒体报道,当地传闻称,肖文荪坠江,或与其被查有关。11月7日,针对肖文荪落水死亡一事,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广西纪检机关未接到对肖文荪的举报,也未对其进行任何调查。
但25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一段时间后,大多数未进一步公布具体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引发了公众的各种猜想。
有媒体评论称:在未弄清真实死因前,有关方面和媒体慎重起见,先称这些官员为“非正常死亡”未尝不可,甚至是必须,但是这种说法毕竟只能是暂时的描述,不应该成为一种定论。官员的生死甚至健康状况信息,不同程度地事关公共利益,也属于公众知情权范畴,无论如何不能定格在“非正常”这样的不确定描述上。否则会令诸多好事者脑洞大开,揣测他们的死因,或与暗箱操作、权力交易有关,实在有损政府部门公信力。
还有论者表示:“如果这些意外死亡的官员都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让一个意外死亡的官员带着清清白白的名声离开人世,也是有关方面应该尽到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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