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方旅游部门被查:行政许可2项处罚33项

17.06.2015  11:03

  生活报6月17日讯 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阶段性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有的地方旅游部门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中,行政许可仅2项,行政处罚却高达33项,增加了市场主体负担。

   责任清单本月末公布

  目前,省政府权力清单已正式公布,权力清单精简比例达到69%。其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49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已取消88项,还有39项与国家对应的将于本月全部取消。

  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权力运行图,计划6月底前完成并公布责任清单。

  此外,省政府要求,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权力清单在5月底前、责任清单在9月底前完成并公开。截至5月31日,有5个市级、28个县 级政府权力清单录入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PIP系统)公开;至6月12日中午,在该系统公平的市地达到9个,县(市)达到35个以上。

   行政许可2项 处罚33项

  报告提出,执法检查中发现,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和推进简政放权等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权力清单校准把握不尽一致,公布结果还存在 差异。比如,不可拆解物的道路运输,有地方设置为行政许可,有的地方则设置为行政确认;而对确定为暂停实施的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没有明确相应的处置措施, 如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备案及领队人员资格证颁发等审批事项暂停实施,但没有明确时限和处置方法。

  此外,有的地方旅游部门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中,行政许可仅2项,但行政处罚却高达33项,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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