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妇联十项措施服务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

28.07.2014  10:57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夏雪)我省将依托“妇女之家”,采取组建互助组织、扶持致富创业、实施解困项目、提供健康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等十项措施,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努力实现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组织覆盖、服务覆盖。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妇联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的。据了解,在这十项措施中,省妇联将组建互助组织,指导留守妇女本着就近就便、自愿互助原则组建互助组,推选有文化、乐于助人、具有一定组织和沟通能力的妇女担任组长,开展生产互帮、生活互助等活动。发挥各级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女性社团组织以及巾帼志愿者作用,与贫困、老龄、残疾等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牵手结对,共同帮助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困难,特别是要发挥巾帼专业合作组织、女大户、女经纪人作用,在农业机械、实用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扶助,倡导乡邻团结互助,开展“四声”“两常”为内容的邻里关爱活动。帮助留守妇女及家庭选择适宜的生产项目,组织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在具备条件的村(屯),积极帮助留守妇女通过土地流转等参与合作经营,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

  实施“巾帼扶贫行动”,帮助贫困留守妇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关注有特殊困难留守妇女及家庭需求,力争帮助解决1-2件实际问题,实施“母亲邮包”等民生项目,扩大农村留守妇女受益面,实施“春蕾计划”,资助农村贫困留守女童完成学业。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治补贴向留守妇女倾斜,积极推动非项目县开展贫困留守妇女“两癌”检查,依托“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咨询、检查救治等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优先惠及留守儿童。组织留守妇女开展读书读报、讲座交流、文体健身等活动,丰富留守妇女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各级妇联信访窗口、维权热线的作用,接处留守妇女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留守妇女土地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人身权利状况,及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信访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深化留守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为留守妇女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等服务,帮助疏导压力、抚慰情感、调适婚姻家庭关系,举办“家庭教育巡讲龙江——绿荫行动”留守儿童看护人专场讲座,家庭教育空中课堂项目要覆盖更多的留守儿童家庭。针对留守妇女人身安全问题,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开设“女童保护”课堂。扶持建设标准化“妇女之家”和“留守儿童之家”。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