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清理规范186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本报7日讯(郝长波记者闫一菲)7日,省政府召开第56次常务会议,审定省政府部门涉及的284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意见,清理规范186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总清理规范比例为65.5%。
本次清理规范中,取消90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转化10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规范86项,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98项,申请人应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建立起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近日,省政府将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清理规范成果,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据悉,继我省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省政府把清理所属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和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的部署,省编办牵头从各部门抽调20多人组成4个审核组和1个综合组,集中推进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多部门同步审核。
在本次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应国家取消事项,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一律取消。坚持并联审核。部门意见上报后各组及时进行全面综合审核;省财政厅就可否转由部门付费进行审核;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就收费性质、依据、标准进行审核;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坚持比对查找。审核过程中多角度进行比对,一方面比对国务院取消的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的第一批中介事项,另一方面比对我省权力清单、流程要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省政府办公厅去年牵头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前置收费项目等10个清单目录,从中甄别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中介服务事项。坚持四重会审。此次清理涉及部门较多,情况复杂。清理规范过程中,坚持审核组初审、综合组牵头复审、疑难问题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论证、分歧事项提请省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
据介绍,下一步,省政府将对取消和转化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调整相应行政审批的权力运行流程和审批要件,对规范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研究提出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收费等深度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同时,有关牵头部门将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