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对检察改革释放了哪些信号
以成效为起点,不断推动责任落实 |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对检察改革释放了哪些信号 |
史兆琨 |
自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以来,检察改革成效如何?今后,检察机关又有哪些亟须推动责任落实的着力点?
7月24日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对于一年来的政法领域改革给予肯定——“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联动效应不断强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对今后围绕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政法机关如何明责定责、问责追责、担责尽责,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年来,检察机关以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引领,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记者梳理了会议涉及的检察改革成效:
——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全面运行“捕诉一体”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专项清理,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
——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推进常态化跨省和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
——诉讼制度改革效能更加明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一审服判率进一步提升。
——政法公共服务更加惠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成效明显。
——政法智能化应用更加广泛。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检察业务系统2.0。
同时,会议还指出,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执法司法责任不落实问题依然存在,成为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瓶颈,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
对于检察机关如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会议提出明确要求——
科学界定执法司法责任。要细化办案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执法司法关键环节,必须由检察官直接办理,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要赋予检察官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考核建议权以及一定的人事管理建议权,落实检察官对辅助人员的管理、教育、引导责任。要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助理从事辅助性工作的职责,明确书记员承担事务性工作的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要优化层级责任,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依法接续监督机制。
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要紧紧抓住法律监督这个利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真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面加强执法司法责任保障。要健全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层级化管理政策。要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推动检察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健全政法职业荣誉制度。
会议还特别提到,改革创新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是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也是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的强劲助力。
“今后,我们将在推动办案数据‘智享’、推进跨部门办案协同、拓宽监督管理渠道方面进行着力。”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