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做好七项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黑龙江省确定2015年重点做好七项工作。
一是创新食品生产监管模式。组建白酒和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推进组,探索建立全链条的监管机制,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无缝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融合机制,积极开展两个品种的全链条式的专项治理和规范。督促指导全省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在酒类、肉制品、食用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二是加强重点问题的治理。在2014年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继续保持食品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保护舌尖上安全专项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培训等多种方式,指导市、县监管部门重点治理“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突出问题。在重点食品监管上,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五类重点食品监管,力争整治一个品种,规范一个行业,逐步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典型,选择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召开现场会,达到以点带面的工作效果。
三是继续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总局许可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继续简政放权,简化办证程序、文书和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培训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市(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分别制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范”和“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约谈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审计”制度、重点企业风险信息交流制度、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质量安全“吹哨人”制度等。
五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督促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特别是要将国家监督抽检的任务和日常监管工作结合,做好本地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风险排查。要认真及时做好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调查食品不合格原因并彻底整改。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监督抽检结果,提升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是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监管。切实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和监管工作力度,根据承办单位提供的名单,组织对参展企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
七是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的培训。按照职能整合的进程,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人员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适应食品生产监管需要。加强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培训,提高食品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促进行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