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字后验货”成快递行业“潜规则” 两成消费者意见大

19.11.2014  10:34

  18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快递服务企业“先签字后验货”已成行业“潜规则”,20.4%的消费者意见大。

  据了解,市消协于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哈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589家快递企业,围绕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信息披露、争议解决方面、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优质服务及其它消费者意见强烈、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等方面发放500份调查问卷对快递行业消费进行评议调查。

  两成消费者对“先签收后验货”意见大

  调查结果显示:69%的消费者通过网上购物使用快递; 63%的消费者认为使用快递很便利;7%的消费者认为价格合理;27.2%的消费者对快递服务满意;10.4%的消费者对服务状况不满意。此外,34.4%的消费者反映快递服务企业收费不合理;69.2%的消费者反映快递不按时送达;71.6%的消费者反映货物丢失;53.4%的消费者选择快递服务企业处理纠纷不及时;20.4%的消费者对快递服务企业的“先签收后验货”意见较大。

  “先签字后验货”成行业“潜规则”

  目前,快递行业内已自发形成“潜规则”,如让顾客先签字后验货以逃避损害赔偿责任。快递公司在寄送物品时一般要求收货人先签字后验货,导致许多消费者签完字后才发现货物损坏,而快递公司则宣称签字后货物已经归属消费者,快递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导致消费纠纷的产生。

  此外,不少消费者反映快件送达不及时,有些快递公司并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将委托物品送到目的地。一些快递公司为节省成本,将用户发航空的邮件改走铁路或公路,利用两者资费标准的巨大差异赚取利益,直接导致用户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物品。

  各种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五花八门,甚至随意报价、胡乱收费,导致出现快递费用比货物价格还高的情况,很多消费者不能接受快递公司的漫天要价,很容易与其酿成纠纷。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快递的赔偿标准,往往由快递公司单方面制定不合理的赔偿标准,致使消费者难以按实际损失索赔,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市消协:选择快递公司先查企业信用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快递公司前一定要先登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选择信用比较好的快递企业为己所用。当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同快递公司进行联系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向快递行业监管部门、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者: 王克巍 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