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
22.02.2017 17:37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伊春市“三确保”认真加强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
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确保规范要求落到实处;
2月15日,伊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题为《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伊政办发【2017】4号)文件,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黑统发〔2017〕2号)文件要求。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规范工作质量;
市统计局严格按照省统计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伊春市具体情况,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要从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规则、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统计数据公布及资源共享、统计基础和信息化等方面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
三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确保规范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为推动此次工作的全面施行,市统计局将于年内组织力量对部门、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局。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对同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 签发:严双宏 审核:严双宏 撰稿人:刘兰英 )责任编辑:郭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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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17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