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公告
23.05.2018 21:12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少数民族普通高考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的通知》(黑族发〔2015〕42号)文件要求,对全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信息在东北网、生活报及黑龙江省民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 话:0451-86237073 82661060
联 系 人:黄金鑫(18249800573) 吴 鹏(17713311182)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9号
邮政编码:1500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公示10类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23.05.2018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