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高校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

12.12.2019  14:41

  日前,省教育厅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清理工作,让问题教育移动应用的数量明显减少,违规采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治理行动的对象为高等院校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括学校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通知》要求,各高等院校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要求统一使用和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在履行立项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用户意见,并经领导班子审定同意。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组织论证。各高等院校要建立“一数一源”数据共享制度,所有教育移动应用使用个人基本信息应从基础数据库中共享,不得向用户重复釆集个人基本信息。

  根据《通知》,各高等院校须加强对教育移动应用的统筹管理,小程序和企业号等其它移动互联网平台统一纳入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予以管理,形成教育移动应用名录并完成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

  专项治理行动分为自查阶段、重点抽查阶段、总结提升阶段。自查阶段在12月31日前完成,各高等院校应按照工作任务排查现存问题。重点抽查阶段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总结提升阶段。(作者:衣春翔)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