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生办小微企减半征收所得税
18.06.2014 11:12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
根据有关要求,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本着风险可控和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多途径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反担保难问题,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18.06.201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