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男子屡遇馒头“空袭”
25.08.2014 09:13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8月24日讯 8月17日,家住大庆湖滨花园的徐先生,给记者打了个电话。他说,他在楼下走的时候,总能遇到高空抛物的事儿,有时差点砸到自己。
目睹了三次
徐先生住在湖滨花园17号楼。8月15号早上,他下楼去上班。出了单元门,没走出多远,就看到眼前有包东西从天上掉了下来。差一步,就砸到了他头上。仔细一瞧,是几个馒头。这可把他气坏了,赶紧抬头看看,到底哪家扔的。可撒眸半天,也没找到人。徐先生说,他住的是高层。
楼上的住户,从阳台往下扔东西,对于楼下的行人来说,实在太危险了。虽然是几个馒头,但要是砸到脑袋,也够他戗。徐先生说,这已经不是头一次碰到这种事儿了。有一次是冬天,楼上扔下来的,好像是块冰。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楼下一辆车的风挡上。当时,车主没在。这是砸到了车,如果是人的话,估计就没命了。还有一回,是楼上往下扔纸壳子。当时,那家人嫌一趟趟往楼下运太麻烦,干脆直接走窗户这个“绿色通道”。都扔完之后,他再下楼收起来。这样一来,他省事了,可给楼下的行人带来了危险。徐先生说,他对这种事儿,恨得不得了。
谁能管一管
事情发生后,徐先生往华峻物业打了电话。他想问一问,这种事该怎么处理,到底该由谁来管。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对这种事儿,也非常无奈。事情发生后,他们在各单元门上贴了通知,让大家不要扔东西。但这种通知只是个形式,根本没啥用。记者针对这个事,采访了法律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条,如果造成伤害,还没人承认,就需要楼上业主一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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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4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