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落户小微企业将获补贴
市人社局昨天下发《关于2017年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发展资金扶持的通知》。根据《通知》,凡在哈市市区范围内设立税务登记、纳入哈市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管理的成员企业,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均纳入申报范围。
博士落户小微企业发放10万安家费
根据《通知》,哈尔滨市支持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实用人才。引进的优秀人才应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两创示范”扶持期内2015-2017年引进的),并在我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具体标准为:对小微企业引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给予安家费10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由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
2015年1月1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启动实施后引进的优秀人才均可申报,市人社局根据申报人数每半年汇总一次,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2017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由人才引进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引进优秀人才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职称证明、发明专利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组织人才评价小组对申请企业、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者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申报详细事宜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hrbls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