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通行费延至2月2日

28.01.2020  19:23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要求,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

  我省高速公路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0号)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免费时间段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

  同时,我省高速公路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免费时段延长政策宣传,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交通出行、公路气象预报预警、路况等信息发布,优化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保障车辆安全便捷高效通行。(记者狄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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