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射杀“四不像”鬣羚 数罪并罚获刑2年2个月

24.03.2016  16:09

看见野山羊受伤,取来鸟铳将其射杀卖钱。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23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枪杀害有“四不像”之称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枪支等作案工具及非法所得。

2014年10月28日,邱某某在连城县莒溪镇某山场砍毛竹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野山羊,遂回家取出其父(已故)的鸟铳返回现场,用该鸟铳将受伤的野山羊杀害;随后,以每斤6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非法获利7080元。

经鉴定,邱某某非法杀害的野山羊为鬣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10020元;非法杀害鬣羚的鸟铳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某不符合配备枪支的条件,擅自携带枪支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并用该枪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鬣羚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邱某某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鉴于被告人邱某某具有自首、主动上交枪支、主动退出全部非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