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国土资源“五条禁令”

24.07.2015  17:42

 

为认真贯彻落实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鸡东局党组决定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入手,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五条禁令”。一是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二是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三是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档案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四是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五是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鸡东局将牢固树立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鸡东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服务保障,尽职尽责,创造良好的资源环境。(鸡东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