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普法送法进村镇

03.08.2015  14:32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宣传周”活动通知的部署,为了积极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两部司法解释,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依据鸡西中院相关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鸡东县法院利用一周时间,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新闻宣传周活动。

        鸡东县法院通过利用法院临街墙上LED显示屏、农村信用联社各网点电子屏幕将两部最新的司法解释滚动播出,出动多台宣传车,印刷大布告及宣传传单,到全县各乡镇、村屯、工厂、学校、煤矿尤其是人群密集的车站、集市等场所进行广播宣传、张贴布告、发放传单以及现场宣讲。同时邀请市县电视媒体进行跟踪拍摄,并利用本院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宣传范围涉及全县18个乡镇及林场,共张贴布告200份,发放宣传单5000份,两部新的司法解释得到广泛宣传,造成了强大声势,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营造了惩治抗拒执行、不履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