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情况通报会
8月13日上午,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鸡西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情况通报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石山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鸡西日报、晚报、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了通报会。通报会由宣传科长马文欣主持。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案件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案多人少的压力日渐加大。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原立案、信访窗口功能不全,接待受限,已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节约有限的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鸡西市法院党组决定筹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本着“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的建设原则,将腾退的超标办公用房,改建成面积达11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并于2014年7月21日正式投入使用,实行了审判、办公和立案、信访分区设立,优质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审判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叫号机、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内容详实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化解纠纷。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叫号导诉服务,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鸡冠、密山市、鸡东、城子河、滴道等基层法院,均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诉讼服务工作在全市有序开展推进。
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立案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收案数量也大幅增长。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接收诉状1357件,同比增长55.27%,当场登记立案1166件,当场立案率85.92%;6月份共接收诉状1611件,同比增长47.91%,当场登记立案1519件,当场立案率94.29%。7月份共接收诉状1615件,同比增长18.33%,当场登记立案1575件,当场立案率97.52%。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的运行日趋完善,当场立案率逐月提高。在立案数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立案登记制工作要求、起诉条件等工作制度和法律规定。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均开展了网上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已达百余件。网上在线预约立案运行过程中,立案法官通过网络指导当事人依照立案要求搜集、准备起诉材料,避免了当事人因起诉材料不符合要求多次往返法院的情况,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通过网上在线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可随时来法院办理立案事宜。
鸡西市中级法院“诉讼无忧网”已经开通运行,当事人可以通过访问http://jixzy.susong51.com/进行快速便捷的使用网上立案功能。密山市法院和鸡冠区法院开通了专门的诉讼服务网,在服务大厅增设POS机,开通银联POS机交费业务,只需一张银联卡,短短几分钟,当事人不出法院就可轻松完成诉讼费的交纳。虎林市法院在鸡西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将审判人员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上传网上,将所有的案件信息予以公开。全市9个基层法院全部开通了诉讼服务网,各院官方网站均开办了诉讼服务栏目。
6月26日,鸡西中院及辖区9个基层法院同步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市法院将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平台,并组织协调辖区基层法院,着力将把12368诉讼服务平台打造成最便捷的司法需求供应平台,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线下大厅、线上网站、热线电话”等服务,当事人无论是亲临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还是登录诉讼服务网,或拨打12368诉讼热线,都可以“一站式”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自去年以来,鸡西市法院从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干警行为操守规范等入手,先后制定了《便民诉讼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便民诉讼中心工作细则》等制度,从导诉员如何进行接待、如何引导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案件查询、庭前调解、法官约见的程序,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答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求达到服务规范化、程序化。健全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案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初步形成了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使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岗位或责任人,每一项诉讼事项、每一个服务环节都有明确的考核评判标准。
全市两级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市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开展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有的基层法院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驻法院工作室,司法局聘请三名资深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今年2月,鸡西市法院和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的无缝对接。
2015年2月,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诉讼服务月”活动,市中院和鸡冠区法院采取邀请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执法监督员一并入驻诉讼服务大厅,参与诉前调解和涉诉信访化解工作。鸡冠、密山、梨树等法院已经和市司法局、社区、陪审团成员取得联络,由司法局指派律师或退休的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负责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接受委托、参与矛盾化解等服务。既为当事人提供了良好的诉讼服务、法律咨询和必要的法律援助,又解决了法院人员不足的问题,还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了继续参与法制建设的机会,实现了三方共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