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煤城风暴”执行攻坚进行时
排除万难破解僵局 巧妙执行化解纠纷
2013年初,杨某向乔某借款30万元,始终未予偿还。杨某于2015年、2017年又重新给乔某出具了60万元的借据。逾期,乔某经多次索要未果,于2021年7月将杨某诉至密山法院。密山法院依法支持乔某诉求,但杨某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2022年8月,乔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杨某进行财产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9月,经查明,杨某在密山市某公司有法定到期债权近500万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密山市某公司下发履行债务通知书,该第三人未提出异议。密山法院又于2022年10月31日向该公司下发了强制执行裁定书,但该第三人确无偿还能力,案件再次陷入困境。2023年4月11日,申请执行人得知第三人有100余亩地对外竞价发包,执行法官依法将第三人竞价收取的承包费42万余元予以扣留,并告知其不得向杨某清偿到期债权,如擅自处分该承包费,将依法追究公司具体责任人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其负责人李某表示坚决配合法院工作,将土地承包费42万余元全部存入密山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经双方协商,该公司承诺余款20万元将于年末前一次性还清,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严厉打击拒执罪 让执行不再难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某建筑材料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鸡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868539.00元。
鸡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山东省某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定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并于3日内向人民法院报告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绝报告可供执行财产,鸡东法院依法查封了申请执行人诉前保全的被执行人位于鸡东某小区地下车位共计35个,并公告送达了查封裁定书。2023年3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诉前保全的35个地下车位评估拍卖,但被执行人已将部分车位出租、抵债,且未将出租所得收益用于履行法定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执行人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4月14日,鸡东法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硬核执行出重拳 协同执行解民忧
日前,密山市法院在萝北县法院的协助下,顺利将张某与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的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执行中,经张某申请,密山市法院依法评估、拍卖了佳木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被执行人交付的黑龙江省萝北县某家园五套门市。二拍流拍后,张某同意以流拍价格接收房屋抵债,剩余款项继续执行。因被执行人拖欠案外人刘某欠款280余万元始终未予偿还,刘某一直占用房产,拒绝迁出,并以该房屋应归其所有为由,向密山市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密山市法院依法驳回刘某的执行异议,下发二次强迁公告,要求刘某主动倒出房屋,刘某仍拒绝。密山市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并商请萝北县法院协同执行。
密山法院全面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细化腾房举措,提前预判执行难点。到达萝北县后,除商请萝北县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外,并邀请当地派出所、社区及涉案房产的物业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执行,对强迁全程进行协助及见证。强迁过程中,刘某起初拒不配合工作,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向其说明抗拒执行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认真思考,刘某表示配合法院工作,房屋顺利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