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规范司法统计报表工作

05.07.2017  19:45

    针对司法统计报表工作中出现的错报、漏报、迟报等现象,鸡西中院审管办明确要求各基层法院和各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司法统计报表工作,规范填写报表内容,保证生成报表内容准确,杜绝错报、漏报现象发生。

    一是调整时间。根据省法院司法统计报表时间,及时调整司法统计月时间。鸡西中院已将司法统计月调整为自然月统计,并建立司法统计信息群,对每月报表时间进行温馨提示,保证报表时间及时性。

    二是规范内容。根据省法院对司法统计报表内容的调整及新增统计表情况,同时结合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和规定,重新制订月执结情况统计表、院庭领导办案情况统计表,充实报表内容,顺畅开展司法统计报表工作。

    三是提高准确率。要求各基层法院和各业务部门注意表间核对、表项核对,对日常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提示,并以书面通知各基层法院和各业务部门,保证司法统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