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路线教育活动实效突出获市委肯定

11.07.2014  10:13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建的原则,通过“三抓三推进”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市委书记赵铭作出批示:市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以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突出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信访难”等问题,促进了司法公正廉洁,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开、公正的期盼,为全市各单位在解决为民服务过程中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建等方面积累了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推广。

        抓立行立改,推进专项整改转作风。鸡西中院党组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一是整合功能,推行“一站式”服务。结合专项治理,市中院压缩办公面积,规划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使其具备整合立案信访、材料收转、司法救助、诉讼指导等10余项功能,并设置案件电子查询系统,实行“柜台式”办公,零距离、面对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实现咨询有人应、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事情有人办。二是优化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积极推行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布立案流程、所需材料和电话预约立案服务、上门办理立案手续等服务措施,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所需材料明细和风险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立案所需的全部材料,避免了当事人“多跑腿”,有效缩短了立案时间。三是简化程序,实现快捷化诉讼。采取规范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工作,加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严格限制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等措施,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 6.5%,全市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原来的15天,缩短至目前的3天,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当事人时间。四是配强机构,开展集中性行动。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由院长亲自担任指挥长,配备了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全市执行法官、执行资源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各行动小组接到命令后迅速反应,采取公开曝光规避执行人员行为、建立执行员“监督日志"、执行情况网上查询等有效措施,提高了处理执行线索、应对重大疑难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235件,执行标的1402.68万元,执结案件数量占全省法院系统同类案件的三分之一。五是畅通渠道,买现视频化信访。建立了信访视频系统,信访当事人可以通过视频,不出鸡西直接同最高法院、省法院领导面对面对话,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和意愿;制定并执行院领导值日接待信访制度,每天都有一名院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接待当事人,帮助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信访积案大幅度息访。

        抓监督制约,推进公正司法树形象。鸡西中院坚持把强化内外部监督作为促进作风转变和树立公正司法形象的有效手段。一是强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深化“阳光司法”,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对立案信访、庭审、听证、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审务等六方面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5月23日,以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鸡冠区法院四级法院官方微博直播的“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得到了网友的一直好评和认可。目前,市中级法院、鸡冠区、鸡东县、梨树区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经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其他基层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已接近50%,今年年末将全部上网。二是强化院庭长职能。市中级法院积极实行院庭长带头开示范庭制度,院领导每人每年亲自办案不少于3件,庭长办案数量要等同于法官,让当事人感到亲民、放心。三是强化制度监督。出台了禁止法官在办案期间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的规定;探索制定了非因职务过问案件登记制度;修订完善临近审限监督提醒制度、主要领导约谈部门负责人督促办案制度、“四评查”工作机制等17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杜绝司法腐败,有效遏制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实现了新收案件无发改、无超审限、无新访、无违纪。

        抓服务措施,推进保障效能促惠民。鸡西中院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公正司法形象的同时,深化服务措施,通过“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载体活动,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一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选派优秀法官主动走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等3个办案指导意见,引领全市法院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对涉及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财产保全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裁决、当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当日查封财产,防止资产转移,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组织法官举办了9期“法官讲堂”,走访企业22户,帮助企业审查合同,提供法律咨询31件(次),发出司法建议27份。二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市法院立足司法职责,着重在全市法院树立“案案是发展、人人是环境”的理念,实行办案“五公开”,即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理期限、公开开庭审理、公开执行信息。坚持司法服务“五主动”,即主动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法律指导;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措施;主动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不准接受企业馈赠或在企业报销不合理费用;不准借用企业车辆或通讯工具用于办案或私用;不准截留、挪用暂扣企业款物;不准到企业吃、拿、卡、要。三是司法引导妥善处置社会纠纷。针对我市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的纠纷,市中院领导班子积极指导鸡冠区法院充分发挥法律引导作用。一方面,积极开展诉前风险告知,加大司法解疑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开发商给予另行安置,既有效维护被侵权业主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发生不良法律和社会效果的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