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严格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21.01.2016 11:4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更好的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依据《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鸡西市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办学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鸡教民办〔2014〕8号)要求,鸡西市教育局决定,寒假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鸡西市教育局将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方式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包括未经批准自行更改名称、变更地址、更换法人的;以开设“分校”名义私自增设办学点或招生点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越其审批范围私自增设项目或专业、超范围办学的;擅自在居民区内自有住宅或租用住宅举办各类非法办学机构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简章),办学机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授课教师不具备相应学历教师资格的;校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职教师举办非法补习班或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鸡西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非法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管理与服务、查处与规范、取缔与引导相结合的办法,对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民办文化培训学校予以规范,对无证无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分类跟踪治理。特别是对危害学生和家长利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办学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在严格查处的同时,鸡西市教育局还将通过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正规的、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就读,有效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1.01.201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