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1.02.2019  01:50


    近日,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鸡西中院喜获创建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鸡西中院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以91.5分的好成绩通过专家评审。

    近年来,鸡西中院在节能降耗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专门设立节能工作机构,使节能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健全完善节能工作相关制度,使节能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深入开展节能项目建设,使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通过扎扎实实开展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