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创新监管机制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03.11.2016 14:3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强化监管机构。当前,市级安全监管分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在县(市)区则合并为安全生产和煤炭管理局,全部为独立设置的政府组成部门,并纳入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鸡安发〔2015〕22号),明确了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着力推动各县(市)区完成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78个乡镇(街道),70个已建立机构,配备安监人员171人。
二是完善市场机制。对域内开展安全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实施备案制度,严格组织审查。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全市开工生产地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全部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安全保险。非煤矿山企业也实施安全责任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并作为复产开工条件。全市运输车辆必须足额缴纳车辆保险方可上路运营。
三是发动社会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市总工会组织了“中国梦•劳动美——我的安全家园”创建活动;团市委联合市消防支队、市水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消防志愿服务和系列安全宣传活动。按时开通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实现统一接报,共处理群众举报案件56起。制定了《鸡西市非煤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鸡安监发〔2014〕32号),并在媒体上及时公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定期在网站发布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信息。
四是完善信用体系。制定了《鸡西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鸡安发〔2016〕4号),明确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与企业贷款、融资、保险、土地出让、招投标、政策性资金扶持、评先评优等挂钩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工作制度。2016年以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全部通过执法终端直接录入省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通讯员 刘伦德)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3.11.2016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