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被追回的二次补偿款

21.04.2015  16:51

下面,我们将被检察机关追回的二次补偿款按顺序发给你们……”日前,鸡西市梨树区检察院举行二次补偿款返还现场会,在检察干警和区卫生局领导的监督下,梨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被犯罪份子贪占的71,600元二次补偿款返还给农民。

2014年3月,梨树区检察院穆棱检察室接到上访农民反映,区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报销农民医疗费上存在混乱问题。“这看似是一个小线索,但涉及的是民生大问题,尤其是涉农方面的问题,切不可以掉以轻心。”梨树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炳泰在部署这一专案会上严肃地说。

梨树区下辖11个自然村,参加新农合农民300多人。为了彻查区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报销农民医疗费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干警利用一周的时间,清查账册,汇总整理2000余条农民报销的信息,收集各村农民医疗报销本,对数据进行核对,筛选异常数据,从中发现2008年以来大病二次补偿款未发放到农民手中的重大疑点。为了查清此款的去向,检察干警两两一组,分成三组,在主管检察长、反贪局长的带领下,每天早出晚归,不分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有计划地走访各村的参合农民。当时正值春耕季节,为了不耽误生产,干警或到田间地头、或在晚上农民收工以后深入农民家中了解情况。因为这些农民根本不知道有二次补偿这个政策,所以一些农民对于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有抵触情绪,有的存在怕报复的心理不敢出证,有的认为和自己无关不愿意出证。面对农民的种种态度,干警们一方面联系村干部帮助开导农民配合工作,一方面不厌其烦、耐心地讲解国家法律和政策,使侦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干警们共对二次补偿发放涉及的11个村254人、账目145册301笔,总金额为99,754元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清区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孟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参合农民的大病补偿款和住院报销款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6月,经鸡西市检察院批准决定对其逮捕,8月对其移送审查起诉,去年末,孟某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

侵害农民利益的蛀虫挖出后,梨树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的规定,与相关部门沟通,决定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返还农民损失的利益, 11个村共4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笔钱的事,真是意外收获,虽然钱不多,摊到每个人身上最多的不到2000元,最少的2元,但我们看到的却是检察机关一颗时刻想着乡亲们的利益的为民心。”一位老大爷握着失而复得的补偿款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