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不?市区内驾车鸣笛“收费”了|50块钱滴滴一下
因部分驾驶人的不良驾车习惯,本是禁鸣区域的市区时常可以听见汽车喇叭的滴滴声,这些喇叭有的是催促、有的是提醒、有的是警示,但绝大多数都是无效且违法的。为了维护市区的优良出行环境,减少噪音污染,交警部门近期通过岗口管控和巡逻纠违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提示驾驶人,市区内禁止鸣笛,违者将面临50元罚款。
7月22日上午,在南极街与景阳街交口,因南极街沿线车流量较大,部分驾驶人情绪较为急躁,不时从各个方向传来闹心的滴滴声,但由于车流大,很难马上分辨是那台车在鸣笛。据执勤民警马嘉介绍,由于鸣笛大都是临时的,如果不提前关注很难进行有效取缔。但通过长期的工作经验,自己已经摸索出了一套岗上取缔鸣笛的有效办法。一是注意发现无故不前或是通行缓慢的车辆,在示意其快速通行的同时,看后车有没有鸣笛现象。二是注意观察斑马线,看有没有不避让行人且鸣笛的机动车。三是观察车辆交汇处注意查处因争道抢行鸣笛的车辆。此外,为了方便及时取缔,执勤民警应站在路口外沿处。
出租车长时间鸣笛催促 因乘客着急去火车站
10时15分许,南极街上由东向南左转弯的导向车道上,最前面的一辆车因无故按信号及时通行遭到了后面一台黑ATD261号出租车长时间鸣笛催促,早就发现这一动向的民警准确锁定了违法车辆,驾驶人下车后也承认确实鸣笛了,并解释车上乘客要着急去火车站,情急之下才鸣笛。对此,民警了解到乘客赶火车时间还很充足后,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依法做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催促其他车辆快速通行,当事车辆有可能因受激而手忙脚乱引发意外,对于一些新手,则有可能越催约慢,适得其反。因此遇到相应情况时,因耐心等待,当事驾驶人不可能长时间溜号。
占有机动车道右转弯 还对等候三轮车滴滴
10时22分许,民警听到岗口西南角传来滴滴声,随后发现一台黑AYS889号棕色轿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对前面“挡道”正在等候通行的三轮车鸣笛“提示”。民警随后对该车进行取缔。交警对此表示,南极街沿线聚集了较大车流,每名驾驶人都在依次排队等候通行,违法女驾驶人这种下道的行为已经明显漠视了其他车辆的公平通行权,而且还鸣笛让其他正在等候通行的车辆为其让路,对其他驾驶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负面影响。随后,民警依法决定对其做出了合并15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现实中有许多驾驶人在实施交通违法时,为了警示其他车辆通常伴有鸣笛违法行为。但其他驾驶人一般情况下因无法及时分辨声音来源及鸣笛原因无法做出相应措施,如果鸣笛车辆凭借主观意愿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先鸣笛警示后刹车 险酿追尾事故
11时10分许,在南极街由西向东行驶的车流中,突然传来短促的鸣笛声和紧随的急刹车声,民警很快锁定了目标。发现左转弯道最前面一台货车和其后一台黑A*A706号车的车间距不到5厘米。民警随后询问后车驾驶人是否鸣笛,驾驶人先是不承认,后才表示是自己下意识摁的。并表示前面的货车车厢高,自己看不清信号灯,见前车突然刹车,害怕追尾下意识摁的。对此,民警教育其鸣笛后不仅起不到任何效果,还会分心影响正常操作。因其违法行为轻微,民警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处罚。
交警提示:遇到突发情况或是其他违法车辆影响自己正常通行时,因无法确保鸣笛后对方是否知道自己的意图,故不要选择鸣笛进行警示,并轻信鸣笛效果。而应提前做好相关防范措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人行道上鸣笛抢行可处合并100元处罚
11时14分,在南极街西北角的人行横道线处,多名正常按灯通行的行人被一阵鸣笛声“止”住了脚步。在旁边执勤的民警当场将正欲右转弯的黑A227RS号车辆取缔。驾驶人下车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询问民警这里不让右转弯吗。当民警明确表示市区内禁止鸣笛后,驾驶人才反应过来,并强调自己着急回单位有事。因行经斑马线不避让行人,违法鸣笛,民警随后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道路交通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一旦违法上述规定,交警部门将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如果不仅不避让,还伴有鸣笛行为,还会作出合并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除了依托岗位对违法鸣笛进行处罚外,民警在驾警车巡逻过程中,如发现过往机动车有鸣笛行为也会当场进行处罚。同时提示驾驶人市区鸣笛没有必要,更不要通过鸣笛来发泄自己的焦躁或不满情绪,而应可通过文明礼让来代替这一不良驾车习惯,并为营造城市安静的出行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