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心系百姓 高效执行
03.08.2018 16:04
本文来源: 法院
8月2日,申请执行人毕某某专程送锦旗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院长带头承办执行案件、高效执行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悉,毕某某与某县某公司、某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18年2月经人民法院判决某县某公司赔偿毕某各项损失50万余元、某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在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针对该案涉及在辖区有较大影响等原因,于2018年7月17日决定提级并由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执行。
收案后,田守明带领执行团队积极部署、迅速展开执行,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某县某公司、某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财产状况,在被执行人逾期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的情况下,于7月30日依法采取强制扣划措施,并于次日支付申请执行人。短短几日就将该案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办理领款时,申请人毕某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十分满意,“我很感激你们为我这么快的追回这笔赔偿款……虽然这是你们的职责,但是你们的执行力很强很快、高效公正,为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所以我要送一面锦旗,表达我的心意!”
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双鸭山两级法院院长带头承办执行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办案质效,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付出努力,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本文来源: 法院
03.08.2018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