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推行归档结案 提高审判质效
双鸭山中院全力推进归档结案,实现卷宗生成、结案时限、案件质量更加规范、高效、优质,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5天,档案核查率、案件评查率均达到100%。
明确三大主体工作职责,推进归档结案规范化。 2019年2月,两级法院同时安装、同时培训、同时启用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为核心的一系列智能辅助系统,制发《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结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归档结案管理办法》,明确归档结案的工作目标,对归档结案时限、流程、标准、节点等做出明确规定,确定承办法官结案自主审查、档案管理部门卷宗归档核查、评查法官归档前评查的工作职责。明确结案以案件卷宗(含电子卷宗)归档为条件,形成案件承办人对电子卷宗材料及流程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案件质量负责,档案管理部门对电子卷宗、纸质卷宗归档质量负责,评查法官对案件评查项目范围内案件质量负责的新型结案机制。
打造三大工作机制,推进归档结案标准化 。经过试行试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结案提请、审核等关键节点,出台“三大机制”,保障归档结案有序运行。设定“7+3”预警机制,案件临近审限7天提醒法官提交结案申请,对临近审限3天前仍未提交的案件予以冻结,严格掌控案件审理周期,坚决杜绝临审限、无审核结案情况发生。启动“双重审核”机制,增设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和评查法官评查“两个关口”,报请结案案件,需经承办法官审核纸质卷宗、电子卷宗、案件信息等基本要素,2日内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纸质和电子卷宗归档核查,并将电子卷宗提请评查法官评查。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是否一致,评查法官对结案文书、笔录等结案材料进行评查,并填写《扎口结案常规评查表》,档案管理及评查法官评查确定合格后,方可批准结案,明确对信息录入不全、文书瑕疵等不符合归档结案规定的承办法官需整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目前已对73件案件进行归档前评查,对存在问题的10余件案件予以退回整改,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及卷宗归档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责任反馈”机制,审判管理部门采取周催办、月通报、不定期反馈的形式,对归档结案运行、结案前评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通报情况、退回整改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记入个人业绩档案。目前已下发督查结案通报3期,对审理报告制定、裁判文书撰写等12项共性问题制定4类整改措施,推动归档结案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应用“三查”智能软件,推进归档结案高效化。 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依托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自动归目功能,自动识别电子材料,智能生成目录,自动归类,确保电子卷宗规范性、准确性;完成模块化机房升级改造工作,启用“云柜”进行材料流转,减少材料流转环节,缩短流转时间,全程技术支撑归档结案高效运转;应用“智能文书筛查”“电子卷宗巡查”“案件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对归档结案案件进行质量筛查,确保案件不存在低级错误,推动实现案件全部流程均在数字法院网上运行、各流程节点自动提示预警,确保案件流程公开、透明、可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