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委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市委书记宋宏伟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25.10.2018  16:47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双鸭山调研时强调,公益诉讼工作既是检察工作新着力点,也是新增长点,工作中要突出协同督促的特点,要加强与政府沟通,及时向人大汇报,按照省院部署的三个专项工作抓好整体推进,要全市统一部署,形成规模效益。
  迅速部署快落实 “公益专项”见实效
  2017年7月以来,双鸭山市检察机关按照省委、省院、市委的工作安排,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持续发力,办理了多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切的公益诉讼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2018年10月16日,双鸭山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6个,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个,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3件,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耕地100余公顷,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余万元,督促收回冒领的低保金5万余元。在“三个专项”领域共收集案件线索64件,立案3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9件,为各级政府推动相关领域问题解决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将《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和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百日攻坚战的情况汇报》呈报给双鸭山市市委书记宋宏伟同志,宋书记高度重视,并在文件上批示:“ 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检察机关在此项工作中已取得重要进展,望再接再厉,力求‘三个专项’攻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全市两级检察院深入学习宋宏伟书记批示精神,按照省检察院工作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为改善双鸭山市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诉求期待努力工作,为文明、美丽、健康、法治双鸭山和黑龙江做出应有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