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院:检察官驻村第一书记党课讲了啥

15.06.2018  16:32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法律七进”工作,保持党员先进性,增强党员法律知识,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求。6月10日上午,双鸭山市安邦乡双胜村党支部在临时村委会办公室开展了“第一书记讲党课”活动。   讲党课的第一书记是双鸭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周高赞同志。今年4月份,周高赞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到该村任“第一书记”锻炼,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他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农村党员的基本素质是什么》为主题,为全体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村党支部书记问:我们现在都在提习近平新时代,这个“新”字新在什么地方?
  周高赞回答:“新”字就在于我国社会矛盾的变化。我们之前说我们的社会矛盾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现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通俗的说就是之前我们需要什么,国家还不能提供,现在是我们需要什么,国家就有什么,只是地区、群体之间还不均衡。
  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付委员问:我们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农村党员的基本素质是否与党的宗旨有关联?
  周高赞回答:付委员问的问题非常好。我了解到咱们在坐的党员有的扛过枪打过仗,他为的巩固国家的利益,也是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筑牢防线;有的是了村民的利益的兢兢业业,点点滴滴中为的都是本村的百姓。他们宗旨都是为了人民服务。这个宗旨是在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改变。我今天所说的基本素质是新时代下,党员所具备的更好为群众服务的基本条件。当今是法治的社会,任何事物都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我们党员连这个最基本的条件都不满足,那么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就大大打折扣。可以说我所说的基本素质是宗旨意识的先决条件。   就这样,周高赞在一问一答中,授课内容融合了“三会一课”制度、《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的权利义务、法律知识等。授课中,周高赞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农村党员的基本素质是懂法、守法、会用法。懂法是党员基本素质的前提,守法是党员的重要品质,会用法是党员的处事准则。广大党员要广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好法律,增强村民法律素养,逐步引导农民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   与会党员表示,周高赞的讲课运用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很容易理解和接受,通过听课明白当前懂法、守法、会用法的重要性,也期望他给我们普好法、做好法律咨询,做好主心骨。
 
    据悉,双鸭山市检察院党组对市委下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选拔政治觉悟高、法律素养好、能够吃苦耐劳、有干劲、有想法的同志。市院党组表示,要倾两级院之力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