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五项措施促进审判工作
日前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深入开展“学孙波,见行动”活动,采取五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
以案件审理为抓手,化解行政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涉及民生领域案件、自然生态案件和环境保护等社会影响大及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的案件,该庭加大审判力度,做到立审立裁,努力实现审判、和解多元化解决行政纠纷机制。制定拆迁类非诉执行案件的受理、执行报备案制度,给予市、县(区)征收拆迁部门及被征收人提供法律咨询,做到“到位不越位,支持不违规”,努力促进和实现行政审判工作的案结事了。
审判职能前移,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该庭按照行政争议纠纷数量制定“两访一联”制度,即走访、随访、联动制度。为行政机关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在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审理、审查过程中,该庭针对案件存在问题在立案前、庭审前、裁判前做好案件分析,将分析情况与行政机关及时沟通,使行政机关在每个环节均能了解执法缺陷,及时更正,使行政机关避免侵害、损失的扩大,还通过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确保行政行为适用法律的准确性。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针对行政审判的工作特性,该庭创新和改进宣传形式,多举措、多层次的开展立体式宣传,以该工作人员所在辖区为宣传单位,与社区联动,安排普法讲座,节假日定期进行法律咨询制度。为方便诉讼,制定巡回法庭制度,适当将中院案件庭审安排到社区、田间地头,并以案释法,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行政职能的认识。
文明接访解民忧,为稳定大局服务。该庭干警认真落实“问题到我为止”工作制度。无论是份内、外工作,都按照该制度要求,做到礼貌、热情、周到,处置程序恰当,部门之间主动协调适当,做到咨询答疑到位,诉讼指导到位,制定定期回访制度,处理结果令当事人满意,并提供事后服务电话。
创新审判方式,注重实效。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本身并不是事件主要矛盾的行政纠纷特点,该庭提出“1加n”审判方式,即通过审理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将相关联的其它多个矛盾全部化解,达到“一案多事”终结的审判方式,通过做大量的案外工作真正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