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成效显著

06.05.2017  00:14

    5月3日下午,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暨司法责任制落实督导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两级法院立案庭和审管办全体干警,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审判辅助人员,各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改革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介绍了通河法院、让胡路区法院、鸡冠区法院关于推进繁简分流加快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经验,并对迎接省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法院会议精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指出:一是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扁平化管理,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二是要将推进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与省法院即将开展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督察工作结合起来,全市法院要围绕方案中的22项重点督察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对于此项工作要亲自抓、抓到位。三是全市法院要多措并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争取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进一步解决两级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问题提供新思路。四是要优化司改运行模式。各基层法院要认真学习省法院出台的司法改革19个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设立刑事、民事、立案信访、行政和执行5个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优化审判团队内部协作,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新局面。

    据悉,在《全省法院第一季度民事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工作情况的通报》中,鹤岗法院第一季度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比率达到87%,位居全省前列,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