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新型贪污案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16.10.2015 17:00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套取惠农良种补贴款的新型贪污案件。该案被告人陶某等四人分别为东方红乡某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会计,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惠农良种补贴款20余万元,案发后,陶某等四人投案自首,该案在当地群众中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该院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乡镇村屯公务人员廉政意识,与辖区政法委、纪委组织二乡一镇的村干部共5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使村干部“零距离”地接受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通过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对辖区广大乡村干部敲响了警钟,提醒其珍惜自己的岗位,用好手中的权力,并且学习了法律知识,体会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深刻认识到犯罪后给其个人前途、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更要时刻提醒自己不断自励、自省、自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本文来源: 法院
16.10.20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