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鹤岗市两万余户百姓将喜迁新居

30.06.2015  12:45

  日前,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受益于国家对沉陷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今明两年鹤岗市将继续实施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鹤岗市此次纳入采煤沉陷棚户区范围的共2.355万户,计划两年改造完成。

  为改善沉陷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沉陷棚户区改造又有优惠政策,鹤岗市抢抓这个机遇,于年初全面启动了沉陷棚户区改造工作。为保证项目科学有序推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做好了沉陷棚户区房屋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采煤沉陷棚户区实施方案。计划新建住宅1.155万套,购置闲置商品房和货币补偿1.2万户。计划总投资41.51亿元,其中国开行中长期贷款26.04亿元。

  今年,鹤岗市计划新建住宅小区7个,总建筑面积62.88万平方米,8550套,购置商品房和货币补偿5000户,总计安置采煤沉陷棚户区居民1.355万户。新建住宅小区选址两处,其中一处位于第二看守所新址南侧,规划建设4个小区;另一处位于大陆南小区南侧、松鹤B小区西侧,规划建设3个小区。目前,工程相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国开行申请的贷款将于本月底到位,计划7月初完成监理、施工招标工作,7月底前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