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效果好
12.10.2015 16:35
本文来源: 法院
鹤岗市兴山区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立案前调解、和解工作,调解不成,再予立案,通过积极的诉前调解收效良好,受到当事人好评。
当事人来立案庭要求立案时,该院立案庭经审查认为适用立案前调解程序的,当场征询当事人意见。经当事人同意后,即由诉前调解人员联络对方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展开诉前调解工作。立案前调解充分利用了双方当事人立案前对立情绪尚不十分强烈,易促成和解的特点,既简化了当事人的维权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效分流了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双赢的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12.10.2015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