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工作
28.07.2014 10:5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全面做好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
年初,及时对市防指成员进行了调整,与两县六区和各水库管理单位及时签定了防汛责任状,对各县区、各水库和江河堤防重点防汛地段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并在《鹤岗日报》进行了公示。
二、认真开展各类预案编制和审批工作
于年初即组织专家组对《鹤岗市城区防汛预案》、《鹤岗市干旱应急预案》、六区、龙煤鹤岗分公司、电业局、林业局等单位的防洪预案及水库调度措施计划进行了严格审定和审批。
三、完成防汛专用资金及物资代储工作。共完成防汛专用资金200万元,其中:东山区50万元,工农区、向阳区、兴安区、兴山区、南山区各30万元。还采取代储、代管的办法,委托市粮食局、鹤矿集团、市林业局等部门代储了20万条编织袋、20吨铁线、铁丝网1万方米和木杆1000立方米。
四、认真做好防春汛、凌汛工作
全面开展了防春、凌汛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凌汛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资金的落实、值班值宿安排、防凌汛专用车辆的落实、防凌汛物资储备、防凌汛信息保障等情况。
五、强化了水库汛前检查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多次下发通知,全面做好中小型水库、重要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等重点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重点检查了险工弱段、重点防范部位抢险物料准备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了整改。
六、完成山洪系统检修检查工作。在主汛期前,依托佳木斯水文局的技术力量,对我市管辖内的山洪系统进行全面的检修、检测和检查工作,确保了数据在汛期正常传输。
七、抢前抓早,全力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完成了梧桐河三号、四号丁字坝、石头河立春段、小鹤立河矸石电厂、阿凌达河永芳段、元宝山水库下游海漫出口段五项水毁修复工程,总投资850万的招标工作。
八、应对强降雨,提高防汛预警和保障能力。针对近期强降雨频繁,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召开全市防指成员会议,传达了省防指的明传电报,气象部门进行了分析预测,市防指传达了关于防范强降雨的紧急通知,六区、两县及各水库管理单位24小时对薄弱堤段及易涝地区进行巡查,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带班,并落实防汛物资、抢险队伍和防汛储备资金。同时,与市公安、消防建立了联动机制,作为转移人员的主要力量,确保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 (通讯员 武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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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07.2014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