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棚改项目回迁安置的14个手续简化为三个

29.09.2014  16:31

  近期,鹤岗市棚改办针对部分小区地面进行反季节施工,导致个别小区地面铺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引发了相关小区棚改回迁群众不满意等问题积极整改,不回避。

  据了解,鹤岗在棚改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个别小区配套工程进度比原计划滞后,对完成当年目标任务造成了严重障碍。为按时完成该部分工程进度任务,迎接上级领导检查验收,市棚改办抢进度、抢工期,在冬季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对兴山某小区的配套广场地面及大陆南小区的部分地面进行了硬化铺装。次年春季,因气温回暖,导致已铺装的地面出现塌陷,小区居民反映强烈。市棚改办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对群众反映的工程进行了返工,并进一步强化了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现在,这两处工程的地面硬化工程已经完成整改。

  最初,棚改安置群众在办理安置审批手续时,因流程多、项目多、耗时长、十分不便。根据群众呼声,棚改办对原来的各项手续进行仔细梳理,科学整合,将原来需1至2个月时间往返于市、区棚改办才可办理完毕的14个回迁安置手续,简化为3个,大幅缩短了办理周期。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棚改办先后就办公用车使用管理等多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特别是针对“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责成棚改办工程科逐个对曾进行过抢进度施工的小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质量“后遗症”,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