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法院“四实”推进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
鹤岗法院通过“查实”问题、“做实”服务、“抓实”执行、“建实”制度四项举措,推进全市法院窗口服务和机关作风不断优化。
聚焦整顿重点,把问题“查实”
活动开展以来,鹤岗中院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工作推进会议,采取座谈研讨、工作汇报等形式,对作风整顿及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查摆,班子成员带头查问题、想措施、提意见,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查摆;组织法官深入重点企业、走近当事人征求意见直接查摆,走访中海石油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发展现状,根据企业面临的困境及未来发展规划,共商对策促进企业发展,深入兴安、峻德煤矿走访,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两级法院采取自查、互查方式进行深入查摆,查找出突出问题54项,征求意见建议28条,市中院梳理出作风整顿突出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示。
着力优化环境,把服务“做实”
一是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深化“四零”服务,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党员干警佩戴党徽,实行挂牌上岗,实名服务;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置诉讼服务书写区、等候区、查询区,配齐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完善便民利民设施,设置“判后释明”窗口,建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工作质效;公开门户网站、微信二维码和官方微博,采取线上线下双公开办事流程和告知事项,启动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系统,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快审快办商业纠纷案件,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制定出台《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实施方案》,快速解决商事纠纷,不让企业陷入长诉讼周期,影响企业发展;实行诉前调解和支付令“双头并进”的举措,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小额借款诉前调解机制,在不良贷款多发地区设置便民工作室,对数额不大、双方没有争议的贷款案件通过集中批量调解解决,减轻企业诉累。
突出专项行动,把执行“抓实”
开展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活动,对涉企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化解,启动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工作,推进涉企案件快速执结,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市法院专项执行会战开展以来,共清理终本案件卷宗2068册,整改到位率80%,网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0人,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内容逐项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顺利执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保险担保机制。完善执行案款“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规范执行款物的收付,保证执行款物及时收付并兑付当事人。两级法院采取拘留、曝光、查封等有效措施,共追究拒执罪1人,对9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出重拳打击老赖,加快执行步伐。
立足抓常抓长,把制度“建实”
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每天选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全天负责窗口各项工作的运行、管理和指挥。实行窗口单位巡查制度。采取现场督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中院和基层单位窗口部门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查问题整改。完善窗口部门庭长值班制度。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正、副庭长,到窗口部门轮岗值班,避免窗口部门无人值岗,服务事宜无人处置,群众诉讼无人理会问题发生。继续完善院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细化量化接访措施,注重接访效果,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建立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采取填写服务评价表方式,让当事人对干警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效果等进行公开评价,定期汇总考核,作为干警先优评定、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实施窗口单位网络巡查制度。在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安检等场所装配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取班子成员网络抽查、监督部门日常巡查方式,强化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窗口服务监督有效、运行规范、服务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