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盗”张鹏获刑15年罚20万
“黄金大盗”张鹏被警方抓获时的照片(资料图)
去年4月10日,哈尔滨国际饭店购物广场一楼东祥金店两个装有钻石饰品、黄金的保险柜被盗空,饰品总价值300多万元。接到报案后11个小时,警方在绥化安达市将嫌疑人26岁男子张鹏抓获,赃物全部追回。近日,被告人张鹏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
A 案件回顾
金店俩保险柜被盗空,没有被撬痕迹
2015年4月10日9时许,哈尔滨国际饭店购物广场一楼东祥金店经理报案称,店内两个保险柜被盗,被盗物品有黄金、铂金、钻石等。保险柜没有被撬痕迹,但钥匙口方向不对,店内有监控,但监控没图像。据该购物广场几名保安回忆,当天3时50分,他们在商场六楼听到外面有脚步声,看到一名可疑男子背着双肩包在六楼缓台小窄道,保安追上去时,该男子已从通风口玻璃窗跳了出去,保安搜索了六楼缓台,但没找到这名男子。
警方通过购物广场监控和“天眼”锁定了嫌疑人体貌特征。男子作案时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始终没有摘下来。逃离商场后,他打车直奔肇东,再打车回到安达家中。警方找到了拉载他的出租车司机,两名司机告诉警方,这个乘客一句话不说,全程都没摘下过帽子和口罩。10日晚,在出租车司机的带领下,警方找到了作案男子张鹏家,在他家不远处网吧将其抓获,他藏在练开锁用的保险柜内的赃物也全部缴获。
B 作案经过
网上学开锁,买个保险柜在家练
张鹏当庭供述,2014年末,他在该商场施工,看见金店买了几个保险柜,有三个放在小仓库,他当时想保险柜肯定是放金首饰的。2015年春节过后,他没找到活,手里没钱,就想到去偷东祥金店的金首饰。他在网上学习如何开保险柜,并买了开锁工具,为了练手还买了一个保险柜,练了几次觉得可以了,才着手实施盗窃。他算准保安签到和巡逻时间,选择22时以后进入商场。
4月9日23时许,他戴上手套从外楼梯爬到天棚,发现天棚上每处上下的地方都有梯子,他翻进一家餐厅后,沿楼梯下到金店,用钳子把金店的录像掐断,进入仓库后关好门开始开保险柜,他戴着头灯用了约两小时打开了第一个保险柜,把饰品装入双肩包,开第二个柜用了不到一小时。之后,他沿原路逃跑。回到安达的当天中午,他把一条金项链送给好友,其余的放在双肩包里,包放在练习开锁用的保险柜里。
C 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9日23时许,张鹏在西大直街国际饭店购物广场哈东祥珠宝金澳店实施盗窃,使用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金店内的两个保险柜打开,盗窃铂金钻石戒指228枚、铂金戒指110枚、18K金戒指和项坠105枚、万足金黄金手镯38个、万足金黄金手链110条、万足金黄金项链114条、千足金3D工艺黄金吊坠45件、千足金黄金吊坠654件、千足金黄金耳环和耳钉若干、千足金黄金戒指9个、千足金黄金手镯14个、千足金黄金手链31条、千足金黄金项链55条、千足金黄金金条2个、铂金耳钉34枚、钻石耳钉一副。赃物总价值300多万元,现赃物已全部追缴返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张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张鹏虽是初犯,自愿认罪,赃物已被追缴,但其犯罪情节严重,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张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张鹏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