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检察院把“难题”当“课题”创新推进工作

29.08.2014  11:46

  黑龙江新闻网讯(刘瑞琨)近期,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创新推进民行工作,该院为破解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基层检察院案源匮乏,民行工作开展乏力的“难题”,不等不靠,把“难题”当“课题”,想方设法探索民行工作新路径,强力拓宽民行发展空间。

  据了解,该院为使被监督者熟知民行检察监督内容、程序,依法配合监督,主动同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沟通,双方在监督方式和内容上达成共识,在法院积极配合下,他们将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印制成册送到法院审委会委员和民事行政审判人员手中。

  他们还走访当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宣传《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将其印制成册发给律师、法律工作者,让诉讼参加人充分了解民事检察监督规则,有效参与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来。

  在司法部门召开的有全区司法助理、基层调解主任参加的乡村、社区民事调解会议上,讲解《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畅通检察机关与司法部门、乡村、社区调解组织的联系,使民行检察监督与基层人民调解有机衔接,拓宽了案源渠道。

  此外,该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召开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民事诉讼参加人提出的电话举报民事诉讼、执行违法不保密,怕暴露身份日后遭打击报复,“堵塞”了自己今后的“生计”,对电话举报有顾虑。他们了解到这一实际问题后,不懈怠、不回避,立行立改。在反复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为监督举报民事诉讼、执行违法设立电子邮箱,给监督举报者穿上“迷彩服”、披上“防护衣”。

  同时,该院积极践行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的执法为民理念,把畅通申诉渠道作为接地气、顺民意的抓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为方便当事人申诉,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创民事当事人接待室,使民事当事人在检察院有了“倾诉心声”、“消气泄愤”、“摆事评理”的“家”。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依法息诉11件,提请抗诉1件,纠正违法2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开展行政督导检查5次,发检察建议3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