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04.07.2014  10:27

        日前,黑河市爱辉区院迅速行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吴某与黑河市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该公司拖欠吴某工程款68万元。吴某申请法院查封担保人黑河市某酒业公司库存白酒。因吴某申请当天恰好是“五一”假期前的最后一天,为了及时查封,保护吴某的合法权益。立案庭主办法官牺牲午休时间,做足充分准备,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在制作好保全裁定书后,马上赶到黑河市城郊的该酒厂仓库,做到了当天申请当天查封,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查封过程中,法官们再三叮嘱酒厂工作人员,白酒查封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买卖、转移和毁损,未经法院裁定,不得解除查封措施,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遇到问题及时沟通。酒厂工作人员对法官们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做法表示赞许,并当场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当场认真清点白酒数量,分类摆放后,法院将酒厂库存的4600箱白酒进行了查封。整个查封过程,法官们都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全程录像记录,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确保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