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爱辉区法院法官公正执法热心为民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16.12.2015 17:59
本文来源: 法院
日前,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曲某在病中委托女儿给该案主审法官蓝晓娜送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11年9月29日,曲某的丈夫作为投保人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5万元,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同主险。曲某是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交付了首期保险费后,2012年11月27日,曲某患病到哈医大一院进行治疗,诊断为甲状腺癌。曲某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宽限期内没有交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在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拒绝赔付。
曲某诉至法院,要求赔付保险金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患病到医院进行门诊检查、住院治疗、手术确诊,是一个连续没有间断的过程,医院的诊疗确诊过程不是由被保险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曲某到医院门诊检查时间在该保险合同宽限期内,应认定曲某在该保险合同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该保险合同约定: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曲某保险金5万元。保险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后没有上诉,支付了保险金5万元。(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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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5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