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龙江县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深挖案件线索 斩断伸向少女的“黑手”

15.05.2018  14:48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察院立足司法办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对杨某等五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的精心审查,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一举将赵某等人犯罪团伙打掉。三名主要成员先后被以涉嫌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批准逮捕。    查微析疑,发现“案中案”
  今年2月1日,该院接到龙江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杨某等五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的文书及案卷材料,经办案检察官审查认定,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组织未成年人丁某、周某、张某、付某四人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获利;犯罪嫌疑人黄某多次联系杨某帮助运送卖淫女,协助卖淫;犯罪嫌疑人谢某、董某、李某通过杨某介绍卖淫,分利提成。该案涉及四名卖淫女均系未成年人,最小的年仅13周岁。杨某对不听从管理、企图逃脱的卖淫女实施打骂、进行威吓的手段掌控卖淫女,使其不敢反抗,言听计从。卖淫所得钱款也皆被杨某等人挥霍,该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发现,卖淫女周某先是在赵某、杜某处从事卖淫活动,后杜某带领周某等两名卖淫女集结于杨某手下,进行卖淫。至此,一起“案中案”浮出水面。该院对杨某等五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公安机关发送《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缉捕赵某、杜某二人。
   色胆包天,竟然负罪作案
  杜某,15周岁,该人最早系赵某犯罪团伙的骨干,后又易主,成为杨某手下的骨干,负责管理卖淫女,为卖淫女联系嫖客,发展出租车司机、个体旅店老板为团伙成员,以与未成年少女谈恋爱、处朋友为名将未成年少女拉下水,使其沦为卖淫女。本案涉及的卖淫女均系中途辍学,或是单亲家庭,或是父母外出打工,与爷爷、奶奶生活。她们经受不住诱骗、殴打、恐吓而误入歧途。此次公安机关端掉杨某犯罪团伙,杜某也被一扫落网,但因其未达到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但杜某居然不思悔改,负罪作案,错误的认为法律奈他不得,于是重操旧业,又迅速地集结于赵某手下,为非作歹。
  某日,杜某与赵某、王某进行商议,再找一个女孩进行卖淫,为他们赚取钱财、供他们挥霍。于是杜某通过手机陌陌聊天软件添加高某为好友,以谈恋爱为由,将年仅11周岁的高某从头站镇骗至龙江镇,伙同赵某、王某将高某强奸。后三人强迫高某卖淫长达五天。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动警力,将杜某、王某缉拿归案,但犯罪团伙头目赵某一时成为惊弓之鸟,消失得无影无踪。
   加大追捕力度,引导侦查取证
  公安机关随即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实施网上追逃,赵某时隐时现,四处藏匿,下落不明。该院遂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机制,坚持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原则,就该案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多次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抓捕,最终在从大庆至龙江的客车内将赵某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杨某犯罪团伙与赵某犯罪团伙相互勾结串联,犯罪亦有交集。杨某在自己组织卖淫的同时,曾多次为赵某犯罪团伙介绍卖淫,分成获利。
  赵某归案后,该院就其案件需要补充的证据与公安机关随时沟通,通过确定找寻嫖客、卖淫女重新核实、进行辨认等一系列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查找相关证人、补充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多方工作,最终找到一名嫖客,就其嫖娼行为进行了证实,并对卖淫女周某进行了辨认。致使赵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更加清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下一阶段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