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黑龙江“两平台一系统”变身办案“金助手”

15.05.2023  14:44


    “有了这个执行案款专款账户,我领取执行款不用再跑了。”近日,随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案款管理系统页面点击“确定”,一合同纠纷案执行回款立刻进入申请执行人王某个人账户。自2022年案款管理系统运行以来,全省法院已累计发放执行回款105亿余元。

    案款管理系统是黑龙江高院为精准保障司法办案需求建立的“两平台一系统”之一,两平台分别是财务管理平台和资产装备管理平台。据了解,财务管理平台将预算执行等线下业务统一纳入平台,实行线上流程管理服务;资产管理平台将办公办案业务装备从采购、入库到配发全过程纳入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案款管理系统推行网上一键直通车,接到法院的网上请求后,财政、银行线上快审快行,从发送支付请求到资金进入当事人账户仅需24小时。

    为适应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要求,近些年来,黑龙江高院制定修订了27项工作制度,构建全方位系统内控管理体系,将“两平台一系统”打造成司法办案“金助手”。

    黑龙江高院还将“两平台一系统”服务延伸到财物装备建设工作上,为全省159个法院在保障需求上解难题。近年来,该院精准研判全省各级法院财务装备建设需求,建立全省法院业务装备一体化建设工作机制,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资金省级统管方案,编制全省法院系统业务装备三年规划,为全省法院统一配置标志性装备1602套,统筹建成高清科技法庭1074个,不断加大区域个性化业务装备建设主导力度,促使财物装备建设更加符合司法保障实际需求,为落实“公正与效率”做足做深服务保障。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