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从明年起全面禁烧秸秆

09.10.2014  13:41

  近日,黑龙江召开全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按照“划定区域、逐步禁烧”的总体原则和“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的总体目标,今年将重点抓好城市周围、机场周围、仓库周围和哈尔滨、绥化、省农垦总局三大区域,以及高速公路沿线的野外禁烧,从明年起实行全省全面禁烧。

        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全省将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广泛进行宣传、组织、发动,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禁烧秸秆的积极意义和自觉禁烧的责任要求,形成自觉参与、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秸秆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作肥料、晒干归集作燃料、加工转化作原料等综合利用,做到变废为宝,培育新型产业,逐步形成科学发展、有效运营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农户、田间,讲清焚烧的严重危害、禁止焚烧的要求、不听劝导坚持焚烧甚至恶意焚烧的后果与责任。各级执法人员做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进行重兵把守、巡查和监控,发现苗头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劝阻,对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要依法问责。(记者刘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