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省整治违规合作办学
23.07.2016 21:02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集中开展一次违规合作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本次整治内容是借联合办学名义,违规设立分校、校外办学点或在低层次教育机构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异地举办学历教育,变更学制,缩减教学学时;与中介组织、劳务代理等非行业、企业组织构开所谓“订单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培养”等各种名目的合作培养;擅自扩大合作办学项目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合作办学”名义委托招生、虚假宣传、收取“学籍管理费”等。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高校自查阶段,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8日;二是省教育厅专项督查阶段,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31日。对于查实的违规高校,教育厅将约谈学校主要领导,学校要在规定限期内全部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学校合作办学资格,取消相关专业,调减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对已招收的在籍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典型案件将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3.07.2016 21:02